《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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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文件沪府发〔2006〕4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

一、“十一五”上海住房建设的背景历届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上海的住房建设。

“十五”期间,上海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住房建设快速发展。“十一五”是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实现“四个率先”的关键时期,也是上海住房建设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要求。

(一)“十五”上海住房建设快速发展 “十五”期间,上海住房建设各项指标达到了历史新高,市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住房竣工面积近1.2亿平方米,占“十五”期末住房保有总量近三分之一。到2005年末,全市城镇住房保有量为3799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市区人均居住面积为15.5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93%。住房与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不断提高。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九五”期末的5.5%,提高到了“十五”期末的7.3%。新建住房结构逐步调整,工程质量、配套质量以及科技含量等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通过“拆、改、留、修”并举,大力推进“平改坡”和旧住房综合改造,提升了旧住房功能。廉租住房制度不断完善,全市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达到1.8万户。

(二)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取得成效 2005年以来,中央先后出台了多项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调控措施。上海坚决贯彻中央政策,在住房建设上始终坚持“三个为主”(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房为主),从投资规模、市场结构和供应节奏等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尤其加大了普通商品房和配套商品房的建设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到“十五”期末,配套商品房开工量超过1000万平方米,已向10余万户动迁家庭提供了房源。积极引导开发企业建设普通商品住房。2005年,包括配套商品房在内的普通商品住房占交易总量的比例超过70%。住房供应结构进一步改善,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供应体系初步形成,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向平稳。

(三)“十一五”上海住房建设的形势与要求 “十一五”期间,上海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将保持持续较快发展,住房建设面临着新的形势和要求。“四个中心”和国际化大都市的建设,将为住房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世博会的筹办和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将为住房建设带来新一轮的发展动力。同时,住房建设也面临着资源、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制约。随着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何适应市民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仍然是“十一五”期间住房建设面临的主要任务。根据全市住房需求调查和发展趋势分析,预计“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建住房的需求量约1.2亿平方米。

二、“十一五”上海住房建设的指导方针和目标

(一)指导方针

“十一五”期间,上海住房建设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决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按照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和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的要求,建立健全“两大体系”,即诚信、规范、透明、法治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分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始终做到“四个坚持”: 1、坚持住房建设与市民多层次的住房需求相适应。以“三个为主”为原则,进一步优化供应结构,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不断适应市民梯度消费、逐步改善的住房需求,切实保障生活和居住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条件。 2、坚持住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发展方向,合理确定住房的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发挥好住房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3、坚持住房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以全面建设节能省地型住房为抓手,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降低资源和能源的消耗,不断提高住房建设的整体水平。 4、坚持住房建设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以“三个基本”(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指导,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调控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市场调控能力和行业管理水平,发挥好住房建设对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主要目标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上海实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根据供求关系,继续保持适当的住房建设规模。依托科技进步,提高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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