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路桥微力量宣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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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召开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省政府规章立法项目《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5月3日,浙江省省长李强签署了第313号政府令,批准《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进一步普及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常识。进一步激发消防宣传效能,台州路桥消防立足实践,全方位、深层次打开《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传大局面。 开发“微提示”,播撒“微知识”。“小提示,大用途”,路桥大队充分发挥当下最流行的因特网资源,通过微信、微博、QQ群、短信平台等一系列手段,向全区群众发送消防宣传《规定》的知识。同时,官方微博,每天专人负责与群众的交流,由宣传干部参与,专题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日常防火常识等实际问题,通过微信、QQ、短信等方式发布消防安全小提醒,使人民群众能够更直观的了解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通过构建微信消防宣传平台,以《规定》知识面提示为重点,向辖区广大用户传达了消防安全知识,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开发“微媒体”,搭建“微平台”。大队充分利用辖区电视台、报社、广播等充分媒体开展《规定》的解读。《规定》共24条,主要从强化和落实业主主体责任的主线出发,细化了业主责任,明确两个以上业主的高层建筑应当确定统一管理机构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并在《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的基础上新设了部分罚则;同时,《规定》在共用消防设施维修费用支出、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外墙保温材料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监管措施。《规定》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有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中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管措施欠缺的不足,对浙江省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一经推出便受到了广大市民、业主的普遍欢迎与好评。 引入“微话题”,组织“微讨论”。针对普通业主、企业商户缺少消防知识,导致在日常的生产经营当中出现各类问题的实际情况,路桥大队举办消防知识“讨论会”,把群众代表请到消防部队来,将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集中整理,在讨论会上将问题摆在台面上,大家畅所欲言,将自己的问题提出来,大家帮忙当参谋,寻找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解决。通过这样“微话题”的讨论,既增强了消防部门与群众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消防部队工作的信任度,又能够在讨论过程中寻找自身在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有效的提高了部门工作效率与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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