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保温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金盛保温材料厂家
根据宁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城县人民政府、赤峰鑫盛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以下货物。该项目于2013年1月25日发布了第一次招标公告,由于报名企业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二次公告,并将部分事项调整如下:一、项目编号:NZC2013-GH005;二、项目名称:宁城县综合楼保温材料采购;三、项目内容:四、招标人:宁城县人民政府、赤峰鑫盛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五、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六、资金来源及支付形式:财政拨款;国库集中支付。七、采购预算:3,036,805.00元(包括运输装卸及税金等费用);八、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九、交货时间地点:按合同约定;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5、有近期合格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6、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转包。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十一、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全新正品。十二、报名时间:2013年2月5日至2013年2月18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受理,节假日不受理。十三、报名时需提交资料本招标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法人代表授权书,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书,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新型建筑材料(产品)登记证(副本)。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贰份,外地企业的建设工程新型建筑材料、产品已办理内蒙古自治区《登记证》的,入驻赤峰市建筑市场仍需办理验证登记手续,加盖入驻验证专用章方可进入赤峰市建筑市场。同时进行资格预审(复印件需盖投标人单位红章)。地点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 6009)室。十四、招标文件的发出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6009)室领取,同时以汇款方式将投标保证金陆万元交入采购中心账户。拟投标企业领取标书后须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否则视为投标无效。十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书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套正本,6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采用即收即开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十六、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席开标会议。十七、报名地点: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宁城县县委党校六楼(6009)室联 系 人: 王丽萍 遮 枫 谭树武电 话(传真):0476-4255112 4272033邮政编码:024200宁城县人民政府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赤峰市鑫盛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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