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煤改电工程外墙保温材料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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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东城区煤改电工程外墙保温材料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在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中选择4家单位作为被邀请单位参加此项目投标,并向其发出招标文件。通过评审择优选定2家中标单位来完成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东城区煤改电工程外墙保温材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2012-2013年度北京市东城区煤改电工程20万平方米外墙保温材料的供应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叁仟万元整(RMB30000000.00元)  四、采购人: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  五、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胡晓明 赵艳春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73666  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所投货物生产能力及销售能力;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7)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8)本次招标材料需符合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外保温材料使用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公消字[2012]391号)的要求;  (9)投标人需遵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外保温材料专项备案和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2〕9号)要求,已取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专项备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料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有效年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相关的专项备案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相关项目业绩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要求:  1、报名人应按上述递交资料的要求,统一用A4纸编写并装订成册,由其法人授权代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应放置在档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报名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人全称、地址,并注明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时启封字样;  3、报名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需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将不能参加资格预审;  4、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其余证明文件须密封报送。  七、公示时间: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7日  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2日  每天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0室  (崇文门外大街90号7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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