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温材料易燃惹祸 材料防火标准待重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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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址园区附属文化中心大楼,一栋尚未完工便在大火中被烧焦的建筑,再次引发业内对建筑物外围护结构所用材料防火标准的重新思考。

保温材料易燃惹的祸?

2月13日,央视针对新址园区附属文化中心大楼火灾事件召开会议,通报专家组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的初步结果指出,这次火灾系新中国成立以来建筑物燃烧最快的一例。

初步勘查结果显示,文化中心大楼起火后,燃烧主要集中在钛合金下面的保温层,具有表皮过火的特点。而大楼保温层使用的材料是国家推荐使用的新型节能保温材料,这种材料燃烧后过火极快,因此瞬间从楼顶部蔓延到整个大楼。据了解,目前这种新型材料在北京市很多建筑中都有使用,此前北京大学乒乓球馆发生火灾也与此有关。因此北京市将该种新型材料的防火标准进行重新评估和审定。

洲联集团•五合国际(5+1 WERKHART)总工办主任阎玉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不仅应该在建筑设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防火规范进行选材,施工过程中也应该严格按照规范购买材料。如果忽视材料可燃性则会造成一些不安全的隐患,各个相关部门都应该严格把关。

“石材、钢材还有一些矿棉都是不容易燃烧的,石膏板也是难燃材料。而木材、布匹如果不经阻燃处理则非常危险。” 阎玉民说。

北新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邹云祥则表达了相似观点,“现在大量使用低成本的一些保温材料,本身就是易燃物质。”

无独有偶,2008年9月20日,深圳龙岗区某演艺场所发生特大火灾,起火原因是当时大厅里表演节目的演员向天花板打烟火道具枪,火花点燃了天花板的聚氨酯材料,火势迅速蔓延,因此,有关部门将该次火灾的原因归咎于该建筑在装修时大量采用未经过阻燃处理的材料。2月18日,记者致电深圳市龙岗区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十分肯定地回应已出台新规,要求公共场所今后不允许使用聚氨酯做室内装饰。

提升标准不及优化产品

火灾的警钟引发有关部门不断重估防火相关规范的标准。

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公安部消防局正在修改《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两个消防标准,其中《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拟新增加条款规定:“高层建筑的外墙保温隔热宜采用不燃烧体或难燃烧体,不应在外墙的内表面采用可燃性泡沫塑料作保温材料。”“当采用可燃性泡沫塑料作外墙保温材料时,泡沫塑料所有暴露表面均应采用厚度不低于10mm的不燃性材料作保护。”

记者经多方联系,并未得到上述部门的确切回应,但有专家指出,一旦上述内容属实,将不利于包括聚氨酯在内一些新型保温材料的使用推广,而如果按前述标准实行,“几乎所有国内的有机保温材料技术都无法达到这个标准”。“太苛刻地提高标准只会让建筑商和材料供应商左右为难。”一位不愿具名的知名房企采购负责人指出,提高标准必须面对两个问题,其一是材料的供应商能否满足标准的生产能力,其二则是必须符合实际建筑施工的技术和成本。

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李建波对记者坦言,现在修订中的两个防火设计规范的指标合理性还有待商榷。“如果标准过高,很多建筑外保温体系基本废掉了。”坊间消息称,一个新的标准正在酝酿当中,即将10mm降低为6mm,“如果是这个标准的话,聚氨酯材料在增加一定成本后可以达到。”李建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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