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部门抽查 近半保温容器不保温

华金盛保温材料厂家
昨日,据省质监局介绍,省城市场上销售的保温瓶等保温容器有7个批次达不到保温效果,占抽查总数的近五成。

  消费者购买保温瓶等保温容器的最大目的自然是为了让开水长时间保持较高温度,但质监部门对15个批次的日用保温容器进行监督抽查后发现,不合格产品达8个批次,而其中达不到保温效果的就 有7个。质监部门介绍说,此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保温效能和容量允差。保温效能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日用保温瓶等保温容器,放置其中的开水容易变冷,达不到保温效果。容量允差不合格是指保温容器的容量与明示值不符。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有的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偷工减料,致使产品质量下降;有的企业质量意识淡薄,不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检验把关不严等。

  达不到保温效果的保温容器的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标明的生产企业名称和经销企业名称等有关信息分别为:广口壶、博士、1.8L、永康市邦达工贸有限公司、下元百货超市;不锈钢真空杯、富特雅、500ml、潮安县彩塘定发不锈钢制品厂、美特好超市平阳店;真空广口壶、哈尔斯、HG-1200-1、浙江哈尔斯工贸有限公司、美特好超市平阳店;广口壶、楼龙、1.8L、浙江楼龙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太原桃园店;冷热保温容器、温馨、2000ml、汕头市澄海区温馨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美特好超市滨河店;保温瓶、金榕、(B-1717)3.2L、江门金榕家庭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美特好超市千峰路店;保温瓶、艺斯特、3.2L、上海三哲贸易有限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太原长风店。

  另一个批次的不合格保温容器是容量允差不合格,其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标明的生产企业名称和经销企业名称等有关信息分别为:保温瓶、五月花、1.9L、上海万盛保温容器有限公司、山姆士超市建南店。

来源:太原晚报作者: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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